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欧美男女性生活视频网站:真实展现彼此亲密关系中的激情与温情瞬间的相关文章
日本大阪市政府:小林制药问题保健品事件属于食物中毒的相关文章
国台办:赖清德“双十”讲话是更具危害性、破坏性的“台独自白”
2024“发展中国家南南合作汉语文化研修班”江西开班
国际最新研究:今后几十年干旱对社会和生态系统造成危害或超预期
理响中国·学习问答 | 第八集:为什么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
中国图书亮相利雅得国际书展 架起中阿文化交流的桥梁
中越边境友谊关口岸的“变”与“便”:货畅其流 链接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