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欧美黄色aaa视频:展现不可思议的激情与魅力,尽情享受视觉盛宴与心灵的碰撞!的相关文章
如何全新构建现代高等教育体系?重庆大学展出珍贵史料呈现育人历史的相关文章
俄气象专家:地球将遭遇强地磁暴
国庆假期,这座城市影院何以人气满满?
美国首次申请失业救济人数升至14个月高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充分发挥粮食储备“压舱石”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控制饮食如何影响健康和寿命?国际最新小鼠研究有重要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