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最新h动漫中的奇幻冒险与角色魅力,带你体验前所未有的视觉盛宴与心灵震撼!的相关文章
泰国华人商会办沙龙为中企出海支招的相关文章
275公里 集大原高铁跑出内蒙古山西铁路“新时速”
郑钦文:中国网球未来一定会站上世界之巅
联合国机构:数十万人受南苏丹洪水影响
(粤港澳大湾区)粤澳跨境数据验证服务覆盖大湾区内地多个城市
广州立法预防学生欺凌
四川崇州举办甲辰祭孔大典 纪念孔子诞辰25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