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新月直播:唤醒无限可能的互动直播体验,让每个瞬间都充满惊喜与温暖!的相关文章
香港将建立国际黄金交易市场的相关文章
西南地区雨势增强 14日起强冷空气影响内蒙古东北地区
2024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将在山东威海举办
德国政府大幅下调2024年经济增长预期
外媒:时隔近10年,印度外长将再访巴基斯坦
祝贺!郑钦文拿下2024中网首胜 成功晋级女单32强
“好客山东·与朋友共”文旅推介会在悉尼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