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title":"社区三级片中的人性光辉与随之而来的道德拷问"}的相关文章
习近平举行仪式欢迎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访华的相关文章
日本名古屋市中心发现美制未爆燃烧弹 重达250公斤
“一国一品”行动太平洋岛国启动会在南京举行
四川宜宾市兴文县发生4.5级地震 震源深度10千米
通讯:培才思报国 培侨信义赓续家国情怀
宁夏10部门联合推进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数百人死伤!中东局势持续紧张,多国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