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激情综合网2021:点燃热情,重拾梦想,激发无限可能的年度盛会!的相关文章
日媒:岸田文雄内阁集体辞职的相关文章
冷空气继续东移南下 超强台风“山陀儿”将影响我国
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一周年之际 美国财政部宣布制裁
美媒:美国犯罪危机远未缓解,暴力事件继续影响民众日常生活
国庆节首日 郑州东站旅客如织
清澈的爱 只为中国 | 文明中国说
和评理 | 以四处出击扩大冲突 美国进退维谷相当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