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精品久久中文:探索语言之美,体验文化的魅力与深度,开启多元的学习之旅。的相关文章
云南昆明:海洋乐园打造海底民族盛宴迎接国庆黄金周的相关文章
万人说新疆|11位中外网络达人打卡真实新疆
国庆假期首日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2100万人次
“欧盟需要与中国继续谈判” 西班牙高官敦促欧盟避免保护主义升级
成都警方破获全国首例篡改运输渣土车GPS监控数据部督案
被拐当事人杨妞花:余华英在庭上与丈夫相互推卸责任
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