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男女操逼欧美,纵情悦动的放纵时刻,体验极致魅力与激情的碰撞!的相关文章
飓风“米尔顿”在美国佛州造成至少10人死亡的相关文章
【图解】“五个有力”看“两新”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学习新语|“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尹丽波任海南省委统战部部长
上海警方“超长待机”圈层防护2024年上海网球大师赛
中方:中日达成共识文件不意味着立即全面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
有意思的中国节|这个花竟是重阳的“流行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