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欧美第九页:穿越文化与时尚的碰撞,感受独特的艺术魅力与风格之旅的相关文章
中国登月服外观首次公开 面向社会征集名称的相关文章
北京今起连续三天交通压力大 下周一尾号限行轮换
中国保险业应对“摩羯”台风灾害已赔预赔24亿元
贵阳18岁男孩老街开咖啡店:“悦己”是最好的盈利 被客人喜欢是“锦上添花”
中国影视的世界表达:思想共振 以情动人
以体系化学理化为着力点深刻把握“第二个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山西灵丘红沙岭纪念馆开馆:穿越时光隧道 感受奋斗力量